[新能源]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迎来高速发展阶段

[ 651 查看 / 1 回复 ]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到中国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从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的实践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机制同样适合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即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节能医生是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形象化比喻。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改造项目的全过程中如同医生一样,为客户提供初步诊断、开处方(设计并提出方案)、专科治理,最终实现全面彻底的节能诊疗服务。我国已有的节能机构和潜在的投资者已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实施节能项目,并从中获得很好的赢利和发展。

引入阶段

  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GEF合作,于199812月开始实施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支持成立了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国际节能信息传播中心。项目二期:实施对节能服务公司能力建设,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担保计划。到目前为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经被越来越多能耗企业所接受,并且节能服务公司也得到很大的发展。
  自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新机制来到中国以后,中国政府给予了很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在政策上,从中央领导到地方政府都给予积极的、宽松的政策环境,无论从最初国务院关于节能工作的决定,到后续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近期刚刚发布的2009年节能工作安排,都指出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地方上,地方政府也同样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作为节能工作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为节约能源,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推广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经历的几年发展过程中一开始并不被众多能耗单位所接受。这些企业对于外来的这种模式并不看好。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合同签定出现漏洞,造成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很难全部履行,甲方因为各种原因拖欠乙方分享效益,或者合同执行一半就被中止;二是,节能服务企业急功近利造成项目或合同的难以持续履行;三是,由于甲方领导的更替造成合同的不能最终执行完毕;四是,认识上出现问题,甲乙双方都存在认识上的不能很好对接,造成合同的不能正常履行等。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发展初期阶段比较缓慢。为了解决认识上和操作上存在的问题,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组织多期高级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并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这些问题,争取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少走弯路。一是印刷宣传材料,发放节能服务企业或者有目的的能耗企业;二是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领导多次深入全国各地节能服务企业或能耗企业进行实地指导;三是通过媒体手段宣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四是组织参观学习好的实施经验或项目;五是大力推广和表彰成功的企业或案例;六是协调众多与工业有关的协会,联合组织讨论会或者研讨会,强化接受力度;七是政府部门推广。自合同能源管理来到中国以后,中国政府从上到下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做出了一系列举动,首先是在政策上指导推广,在多个政策文件中提到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地方政府也大力推动。一些地方节能部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成立专项的机构或部门。上海市节能中心成立了合同能源管理办公室。20096月,北京市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将联合发布《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办法(试行)》,以投资补助和节能量奖励的方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扶持。三是财政补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实施,采取了多项鼓励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财政补贴。例如北京市,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调动节能服务公司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项目的积极性。鼓励政策主要包括:1、建立融资渠道。通过政府引导,建立多渠道的节能改造资金来源。2、项目实施同等优先。对于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选聘的公司,在实施政府项目中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参与。3、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制定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标准,严格程序,专家评审,对优秀的竣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4、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使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成功项目和操作模式。

高速发展阶段
  首先,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大范围的推广与实施,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市场规则。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三种主要模式正在为中国的节能减排事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就目前看来,在市场条件比较成熟、节能服务公司管理比较完善、国家的推行政策大力扶持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新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标准正在起草、完善阶段。标准的形成将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广建立了严格的技术规范体系。此标准正在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具体实施。二是财政节能奖励直接给予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往的财政补贴直接给能耗企业,而同样做贡献的节能服务企业很少得到政府的奖励资金,但是,今后这一政策将有所变化,政府的节能奖励资金也将直接给予节能服务公司,这将为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带来巨大的资金支持。三是相关税收问题即将解决。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联合多个部委研究制订针对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据消息人士透漏,一旦这个政策颁布实施,节能服务企业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科技服务业将享受应有的优惠程序。这将为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带来质的飞跃。对繁荣整个节能服务市场将起到推波助澜的巨大作用。
  节能服务市场的逐步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通过几年的推广与实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市场规则。能耗企业也能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有所收益,它不仅让能耗企业完成了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危机的全球大环境下,为企业创造了新的赢利空间。
融资环境也更加有利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以前,在项目和技术都不成问题时,往往苦于没有充足的资金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现在,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有了新的、良好的变化,融资环境也正在向良好的方向发展。股权融资正以迅猛的发展速度在节能服务行业掀起。银行也逐步加大了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贷款融资。种种迹象表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将很快迎来一个高速发展期。这种令人振奋的现象必将带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飞速发展,节能服务市场将进一步拓宽,节能的成效将更加明显,让我们拭目以待。
TOP

great
TOP